会员单位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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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

 

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组织办法

中室环委(2004)第1号

 

    一、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本委员会”)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的分支机构,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领导下开展活动,并经国家民政部注册备案。

 

二、本委员会以防止室内装饰工程对室内环境的污染、优化室内环境、促进室内环境产业的发展为服务宗旨。

 

   三、本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:

 

1、开展调查研究,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;

 

2、配合政府部门,宣传贯彻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;

 

3、推动室内环境检测、治理及相关技术推广交流工作;

 

   4、了解、传递国内外室内环境产业科技动态与市场信息,开展研讨与学术交流,促进国内外相关企业与组织的合作;

 

   5、编发刊物、编写教材、组织培训,提高室内环境从业人员的素质;

 

   6、承担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和有关政府部门交办的事项。

 

   四、本委员会由委员组成。凡从事室内环境检测、治理单位,生产经营室内环境检测、治理产品的企业,以及相关科研机构、大中专院校和个人,均可申请为本委员会委员,参加本委员会工作,但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。

 

   五、本委员会委员由单位或本人申请,委员会执行机构审核,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审定。

 

   六、本委员会设主任、副主任和秘书长,人选按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产生。

 

   七、本委员会组织办法及其他重大事项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,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审定。

 

   八、本委员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理事会,并设秘书处,作为执行机构,负责日常工作。为工作方便,本委员会还可按专业分工,设立若干工作部,处理有关专业的日常事务。工作部负责人由委员会主任选定。

 

   九、本委员会全体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,每届委员会任期五年。

 

   十、本委员会委员享有下列权利:

 

1、选举权与被选举权;

 

2、优先参加本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享受本委员会提供的各项服务;

 

3、优先得到本委员会编发的刊物和资料;

 

4、有对本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权和批评权。

 

十一、本委员会委员有下列义务:

 

   1、遵守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章程和本委员会组织办法,维护本委员会的合法权益;

 

2、积极参加本委员会的各项活动;

 

3、接受本委员会委托办理的有关工作;

 

4、向本委员会反映情况;

 

5、按时足额缴纳会费。

 

十二、本委员会经费来源:

 

1、委员定期缴纳的活动费用;

 

2、理事及有关单位的资助;

 

   3、其他正当服务收入。经费专款专用,主要用于组织会议、资料印发、日常办公等。经费开支情况应定期向理事公布。

 

   十三、凡连续两年不参加全体委员会会议和无故不缴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 

   十四、本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中室环室内环境监测研究中心。

   

 

 

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

 

2004年6月4日

   

 

   

 

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

 

经(会)费管理办法

 

 

第一条 根据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《组织办法》规定,为保证本会活动经费按规定筹措到位,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经费来源:

   1、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;

   2、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的资助;

   3、其他正当收入。

会费标准:

   1、理事单位13000元/三年(第一年为5000元,包括制匾费和宣传费); 

   2、一般会员单位6000元/二年;

第四条 本会活动的经费主要来自于会员上缴的会费,缴纳会费是会员的义务,各会员必须按规定积极缴纳会费。

第五条 本会可以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,通过其他合法形式筹集活动经费。

第六条 本会经(会)费收入,主要用于本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开支补贴,其主要使用范围:

1、组织业务调研、考察、交流和培训等活动的补贴;

  2、办公费、电话费、通讯邮资及应聘人员工资和必要的劳务开支费用;

  3、资料汇编的印刷费、稿酬和编审劳务费等;

  4、会议和科研课题补贴;

  5、其他的费用开支。

第七条 本会开设独立账户,独立建帐,经(会)费使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,由秘书长负责一切费用开支审批工作。

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一般情况秘书长有权处理,重大原则问题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。

 

              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

2011年6月

 

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

团体会员申请表

(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等相关复印件各一份)

 

我单位自愿加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,遵守委员会章程,执行委员会决议,交纳会费,支持并积极参加委员会工作,为发展我国室内环境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 

 

发证日期:   年   月   日          证书编号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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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
位盖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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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人章
 
委员会审查意见
 
 
签字(盖章):
              批准入会日期为:  年  月  日
             

 

申请时间:  年  月  日 

注:联系方式如有变更,请及时通知委员会。

2020年5月3日 17:08